关于启动星火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 1号文)精神,完善农村科技培训体系,进一步推动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我办根据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印发了《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在2004-2010年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星火学校建设,实现“县县有星火学校、乡乡有星火课堂、村村有星火科技带头人”的目标。现将2004年启动星火学校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星火学校建设规划
各省、区、市星火计划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本地区2004-2010年星火学校建设工作规划,明确2004年星火学校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于2004年6月15日前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二、开展星火学校建设评审认定工作
各省、区、市星火计划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星火科技培训管理细则》和《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2004年星火学校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于2004年7月1日前启动本省(市、区)星火学校建设评审认定工作,于2004年9月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送科技部星火办核准备案。2003、2004年承担“百万农民星火科技培训工程”的省份要在2004年完成本省不少于20个县(市、区)星火学校建设认定任务。
三、加强星火学校建设交流与合作
为了加强星火学校建设的经验交流与合作,科技部星火办将组织召开一次小型的研讨会,研讨星火学校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各省、区、市星火计划办公室要加强星火学校建设的交流与合作,把星火学校建设的跨省交流与合作作为星火科技培训协作网的工作重点之一。2004年召开的星火科技培训协作网会议要把星火学校建设作为重点议题研讨。
四、为星火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星火学校作为星火科技培训体系的主体力量,要积极承担各级星火科技培训任务。各级科技部门要注重星火学校的师资队伍、教材、信息化建设,积极为星火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星火计划网将专门开辟星火科技培训栏目,为星火学校提供推广和信息交流的平台。
五、加强星火学校建设工作考核
星火学校建设要紧紧围绕农民知识化进程中的热点、难点,坚持依靠地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管理的方针开展工作。各省、区、市星火计划办公室要重视对星火学校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把星火学校建设工作绩效作为星火计划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