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金融办(金融管理部门),各工业园区,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现代服务业局,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金融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步伐,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培育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梯度推进的工作思路,重点支持培育全市盈利能力较强、创新能力较好和成长性较快的创新型企业实现上市挂牌。力争到2020年,推动200家创新型企业进入重庆市拟上市企业储备库重点培育,新增上市挂牌创新型企业100家。
二、目标对象
(一)规模效益显著、研发投入强度高、创新能力强的传统支柱产业企业;
(二)掌握核心技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骨干企业;
(三)云计算、大数据等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四)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
(五)整合资源,创新研发模式的独立法人研发公司、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等;
(六)法人化运营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研究院等;
(七)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构建机制,合力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
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委协同统筹推进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负责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宣传、发动、指导创新型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金融管理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要明确部门、人员负责推进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入库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动态跟踪机制,及时跟进企业上市挂牌最新进展,对企业上市挂牌涉及的审批、审核、出具证明等,协调相关部门予以优先办理。
(二)分类指导,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
1.推动行业领军创新型企业上市。支持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的创新型企业到主板、中小板上市,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科技含量高、成长空间大、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新型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推动上述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完成上市辅导,实现上市融资。
2.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对照新三板挂牌的条件和规则,筛选一批科技含量和成长性较高,基本符合挂牌条件,且有挂牌意愿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企业对新三板的认识,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和科学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加快实现新三板挂牌。
3.培育一批创新型新兴、初创企业成为上市挂牌后备军。对尚不具备上市或新三板挂牌条件,但有上市挂牌意愿的创新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指导其先行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孵化培育,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规则,提高综合融资能力,促进企业加快发展,逐步实现上市挂牌。
(三)加强引导,做好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宣传培训。
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金融办不定期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挖掘筛选优质创新型企业,组织培训对象;市金融办负责协调境内外交易所、证券公司,组织培训师资,加强对全市创新型企业资本市场文化和知识的培训。积极组织、引导证券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为拟上市挂牌创新型企业提供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辅导等专业化服务。
(四)强化激励,加大创新型企业财政扶持力度。
市经济信息委对纳入重庆市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的创新型企业在工业振兴资金、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优先支持。市金融办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进入重庆市拟上市企业储备库,支持创新型企业申报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并给予相应财政奖励资金。创新型企业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由相关市级部门给予财政奖励。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金融管理部门要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
(五)市区联动,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要筛选一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在行业内占据优势、上市挂牌积极性高的创新型企业,认真填报《拟上市挂牌创新型企业推荐表》(见附件),原则上每半年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一批重点关注的拟上市挂牌创新型企业名单。加强与同级金融管理部门的密切协作,共享创新型企业信息,共同对创新型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金融管理部门择优推荐创新型企业进入重庆市拟上市企业储备库重点培育。
联系人:王 亚(市经济信息委) 电话:63895632
封朝议(市金融办) 电话:67572051
附件:拟上市挂牌创新型企业推荐表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