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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cqast.org.cn  2018/8/27  来源: 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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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2004年12月,市委、市政府为优化全市科技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形成优势学科和研究基地,提出“组建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院”。2007年11月,市编委正式批复成立市应研院,明确为正厅级事业单位。2008年10月,市应研院整合原属中央和地方的10个研究院所。2009年5月,市编委批复更名为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简称重科院)。重科院职能职责是开展集应用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组织实施应用技术研究、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相关应用技术基础研究、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供工业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

重科院本部包含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划发展处、科研管理处、对外合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6个职能处室。建成“重庆新材料研究中心”、“重庆信息与自动化技术研究中心”、 “重庆轨道交通及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研究中心”、“重庆生物医药与器械研究中心”、“重庆技术评估与转移服务中心”、“重庆低碳研究中心”、“重庆科技检测中心”等一批事业性质中心。自2011年度起,市财政将重科院调整为市财政一级预算管理。

重科院部门决算为单户表。下辖“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重庆市光学机械研究所”、“重庆市生物技术研究所”、“重庆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重庆市硅酸盐研究所”、“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重庆市机电设计研究院”、“重庆市机械工业理化计量中心”等8个转(改)制院所,重科院代编该8个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收支决算。重科院另辖有“重庆科技检测中心”、“重庆科技咨询杂志社”等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均为独立法人机构,未参与部门预决算编报。重科院2017年度机构数量未发生变化。

人员情况。重科院2017年度年末实有编制数80个。实有在编人员72名,较2016年增加2名,系新进人员入编所致;实有退休人员871名,较2016年减少15名,系人员去世所致;离休人员8名,较2016年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973.00万元,支出总计15,973.0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850.95万元、下降26.81%,主要原因是2016年按照市发改委关于重科院二期项目概算批复(渝发改技[2012]181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建设资金5000万元、延续项目结转资金进一步消化减少所致。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06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1.70万元,占73.69%;事业收入2,213.35万元,占24.41%;其他收入171.77万元,占1.89%。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42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6.19万元,占54.06%;项目支出4,330.48万元,占45.9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46.33万元,较上年减少469.7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正常结转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8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0.30万元,下降41.55%。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下达了重科院二期工程建设资金3,5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4.40万元,增长42.55%。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央引导地方发展项目550万元、2017年重科院创新能力建设1,000万元、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370万元和上年结转的能力建设项目等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4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6.43万元,下降42.28%。主要原因是2016年发生了重科院二期工程建设资金3,547万元和条件专项978万元等专项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52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家庭的补助支出调整标准,较年初预算有所增长。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2,812.48万元,占4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23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的能力建设专项等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52.48万元,占56.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的职业年金等社保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79万元,占0.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8万元,占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67.19万元,较上年增加56.9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基本工资316.02万元、津贴补贴16.69万元,缴纳社会保障缴费110.16万元,发放离休费57.76、退休费3,637.39,缴纳住房公积金39.18万元。公用经费326.59万元,较上年减少319.8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控制基本支出规模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7.67万元、印刷费7.63万元、咨询费37.62、手续费0.7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0.51万元、差旅费   55.69万元、维修(护)费52.32万元、租赁费0.55万元、会议费5.29万元、培训费3.37、公务接待费6.58万元、专用材料费  13.04万元、劳务费   38.27万元、委托业务费12.69万元、福利费8.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部门根据科技活动需要,增加了对外交流活动所致。本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与去年规模和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此外,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9.05万元,主要是用于组织安排出国学习、考察、交流、合作的自组团9个,参加团2个,共39人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获得资助的合作交流专项按照项目任务实际所需安排因公出国(境)团队,并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列支,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有所差异。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8辆公务车辆因满足日常公务出行、科技合作交流、科学实验采样、接送境内外专家学者等工作所耗用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在年初预算额度范围内开支相关支出。

公务接待费11.62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其他省市科研单位、企业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开展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9个团组,39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1,6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6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按决算口径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出行、科技合作交流、科学实验采样、接送境内外专家学者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科研软件、管理软件、实验材料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项目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市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出台内部管理办法予以辅助和细化管理。预算编制时,通过“解决实际需求情况”、“符合现实政策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保障单位运转发展情况”等建设方向以及“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具体指标构建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定期对项目阶段性成果进行评估和检查,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项目实施,本部门科研平台运行、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得以有效保障,提升服务社会大众、引领科技发展的能力,促进我院技术能力、技术成果的输出和转化。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财务部门联系人,刘晓琴;联系电话,67300685,13896166855。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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