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动态 > 科研进展 > 正文

何平主持召开院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cqast.org.cn  2021/6/1  来源: 科研处 浏览:

【字体: 】  【打印此文

5月28日,院党委书记何平主持召开院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题会议。党委副书记、院长梁震,副院长刘斌、李瑞雪,纪委书记曾学东出席会议,院机关各处室、研究中心(院)、院属事业单位,应用技术公司,转改制院所(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院科研处关于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协调会情况的报告,研究了《院2021年度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讨论稿)。

何平指出,此次会议是我院成立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表明院党委行政在脱贫攻坚完成之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这个政治任务的坚决态度。

何平强调,全面贯彻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全力落实我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引领带动作用,是全院上下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思想上紧跟、行动上紧随,全力抓深抓细抓落实,抓出成效。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提高认识。乡村振兴工作不是可做可不做,是非做不可且必须做好。因为这是脱贫攻坚胜利宣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后,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是我们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是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我院现在压力增大,从原来脱贫攻坚全院集中对口帮扶1个镇村,现在乡村振兴调整为10个单位分别隶属8个帮扶集团对口帮扶8个乡镇,而且派驻驻村干部还承担所在村的多个乡村振兴任务。虽然我们的面比过去更广、任务更重,但9位市领导牵头挂帅并安排院属10家单位分别参与帮扶工作,充分体现了科技的重要性,体现了重科院作为地方科学院的使命担当。这既是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也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要变压力为动力把这个工作落实好。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会议提出的针对市教委帮扶集团任务的初步计划,要尽快对接细化落地,形成文件并纳入考核加以落实。下一步每个单位都要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一把手要亲自研究,牵头加强与所属帮扶集团和对口帮扶乡镇的对接。对帮扶集团下达的任务要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帮扶任务要体现科研院所的特色和水平,要积极通过科研项目、科技服务、技术培训以及组织专家指导等方式对帮扶乡镇提供帮助,体现科技特色。同时,要注意实行“三捆绑”和“一并考核”、“一票否决”的制度,结合帮扶集团任务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高质量完成,责任必须落地。三是要落实任务。每个单位都承担有工作任务,是几项就是几项,要写实在,要求写出来的任务就必须完成。要加强沟通,结合对口帮扶乡镇的实际需求,争取所属帮扶集团的支持和认可。四是要务求实效。凡研究确定的任务必须做出效果,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对口帮扶乡镇调研了解需求情况,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任务推进实时跟进。市里和帮扶集团相关工作会议必须安排熟悉情况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参加,认真准备、端正态度,积极主动汇报研究和实施过程。五是要加强统筹。目前我院乡村振兴工作帮扶点增加,难度加大,全院务必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成立院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中心和院所为成员单位,下设工作办公室在院科研处。定期开会研究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强院内各单位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并加大争取项目经费力度。院规划处要加强统筹,积极争取把我院乡村振兴策划项目列入市乡村振兴工作项目库。各院属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形成文件上报。六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帮扶集团的沟通必须畅通,与对口区县乡村振兴局和乡镇要形成良好的对接互动机制。要注重帮扶进展和成效宣传,适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简报并向各帮扶集团报送;每一年或半年形成工作专报;每年有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年终有工作总结。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纳入全院重点工作一并考核。七是要加强保障。包括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各院属单位要先制定方案、突出重点,院通过统筹角度给予支持,尽力而为。院科研处要超前谋划,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上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

何平要求,后续要尽快出台三个方案,一是市教委帮扶集团重科院对口帮扶万州区恒合乡的工作方案;二是其他各帮扶集团中各个院属单位对口帮扶乡镇的工作方案;三是全院乡村振兴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待方案成熟后召开第二次工作领导小组会,具体商议调配力量保障经费、保障人员,根据今天的会议精神和各帮扶集团下达任务,出台方案并形成正式文件,加大力度推进各项乡村振兴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何平书记讲话


会议现场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隐私安全|版权声明|联系方式|法律责任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版权所有 渝ICP备09050127号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 电话:86 023 6730029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2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