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我院在院一期三楼报告厅组织召开全院法律合同知识培训会,特邀院法律顾问、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炜律师作《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专题培训,会议由院纪委书记曾学东主持,院机关处室负责人、院属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和经办人员等共计11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周炜律师从合同管理框架、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部分重点合同注意要点等四个方面,结合具体生动的案例,对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其如何防范等作了系统讲解,并对领导干部和合同管理人员等在合同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中应当注意和把握的关键环节提出了建议意见。
曾学东指出,开展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培训,是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的具体行动,也是优化和完善内控制度的重要方式,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效果,全面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一是要强化风险意识。要严格按照院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从合同订立、审批、履行、验收等各流程防范潜在法律风险。二是要加强合同关键环节管控。合同签订前,要做好对合同当事人资信、履约能力等调查;拟定合同文本后,要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审签程序;合同履行期间,要加强对合同所涉财务资金控制和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动态管理,对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合同履行遇到障碍的,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完毕,要强化合同档案管理和成果运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三是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院属事业单位、应用技术公司和转改制院所等要参照院合同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合同签订、审批、履行等各环节流程管理,努力防范和杜绝合同风险。

曾学东书记讲话

周炜律师讲话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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