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院党委书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平主持召开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雷虹出席会议,院领导刘斌、李瑞雪、曾学东及各处室、应用公司负责人参会。会议研究了2022年度院各单位(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考核结果应用建议、2023年度绩效考核部分指标权重修改、2023年度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业务目标。
会议指出,院里提出“党建引领、规划保障、改革赋能、考核奖惩、分配拉动、干部人才积极性”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考核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考核是衡量单位发展、干部水平的重要标尺,要持续提升考核的科学性。考核是衡量单位政治生态发展环境的风向标,要持续提升考核的引导性。考核是推动单位发展的杠杆,要持续提升考核的激励性。考核要与绩效分配挂钩,要把考核作为党建引领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来思谋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升考核效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及时制定出台今年考核指标调整和党建指标优化考核办法。要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机制,对单位(部门)按处室、研究中心、院属企事业单位和应用技术公司四类考核,对个人按管理岗和专技岗类考核,持续优化对四类单位和两类个人的考核办法。考虑科研规律,考核要体现向专技人员倾斜、向基层倾斜,对专技岗人员考核要有一定缓冲期,对管理岗人员要加大刚性考核力度,达到专技岗和管理岗考核平衡。要及早审定下发2023年各单位(部门)考核指标,力争在3月份下发2023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对院考核目标,根据市委考核新变化进行调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实工作业绩,力争市级考核再创佳绩。
会议现场
何平书记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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